2025年07月04日 18:11
一、学校简介
【基本情况】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5月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坐落于世界旅游名城、水电之都宜昌市。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6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一本招生。
学校是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重点打造的高水平理工大学。
【综合实力】
学校大力实施“学术立校、需求导向、特色发展”三大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实力,已发展成为水利电力特色鲜明、办学实力较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入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1000强,位列US News世界大学工科排名全球740位,位列武书连2025年综合实力排行榜176位,位列2025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第145位,位列2025年《ABC中国大学排名》全国第156位。学校综合实力位居湖北省属高校前三位。
【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土木水利、能源动力),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4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9大学科门类。水利工程学科列为湖北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工程学已进入全球前3‰。
【师资力量】
学校是“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教师队伍实力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62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4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59人。现有博士生导师251人,硕士生导师2106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40余人,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340余人。聘请20余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学科战略科学家。20名教师入选ESI世界排名前2%科学家榜单。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健全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强化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获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参与获批省级卓越工程师学院,获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0个。为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水平、高素质人才。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服务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聚焦国家能源行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前沿,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建有湖北长江三峡滑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地方高校国家级能源和环境材料化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40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5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000余项,2024年科研经费超过3亿元,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20余项,2000余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广泛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学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位列国内大学科学与技术贡献排行榜第103位、中国高校专利实力100强榜单第65位,均居湖北省属高校第1位。学校被评为“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巴楚医学》等学术期刊。
【开放办学】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力”组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中国湖北—南亚大学联盟”主要发起单位。学校现有来华留学生1850余人,居全国高校前50位,湖北省属高校第1。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高质量承办“中国湖北—南亚高校校长论坛”。遴选教师赴联合国工发组织任能源专家。学校九歌民族乐团、求索舞蹈团分别赴法国、西班牙参加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演出。三峡大学-恩贾梅纳大学孔子学院承办“神舟十四号航天组与非洲青年天宫对话”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反响。学校获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1个、省级2个,获批承办全国首个“水利电力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国际编号216319号的小行星被命名为“三峡大学星”,是中国第14颗以大学校名命名的小行星。学校成功研制出国际首创的3.2米口径射电/毫米波望远镜系统——“三峡南极眼”,在南极中山站正式开展银河系NH3分子谱线观测研究,助力国家极地科研新突破。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人数)见《三峡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招生计划可能会根据教育部2026年最终下达计划和普通考生(不包含各类专项计划、享受照顾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等考生)一志愿上线情况予以调整。
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称少骨生),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考生,招收工程类专业考生。
少骨生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报考少骨计划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少骨生,不可调剂为其他类别考生。所有被录取少骨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我校于2017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简称退役生),自主划线。
退役生是指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招生范围及政策
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材料包括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公积金缴费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我校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调剂。
六、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生6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生20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评选标准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4.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6.学校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一定的特困补助。
7.设有三峡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
8.学院还设有各类奖学金,详情见学院网站。
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七、报名条件
(一)学业水平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及125600工程管理(MEM)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方向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报考105100临床医学、105700中医专业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105100临床医学,招收本科专业为五年制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除外)医学学士学位人员;105700中医,招收中医类学士学位人员。
(2)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已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3)不招收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4)不招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3.报考105400护理专业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人员。
(2)非应届生须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4.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5.报考其他专业的人员,除满足招生学院报考条件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
1.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博士学位点接收直博生)。
2.有推免资格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经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八、报名程序及时间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网上未报名者不可参加网上确认,已网上报名但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预报名时间一般为9月24日-27日,正式报名时间一般为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提示进行操作,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
2.网上确认
一般于每年11月上旬完成,已网上报名者按考点要求提供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网上确认。
九、初试
1.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至报到入学时。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详见《三峡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
十、复试
1.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3.MBA、MPA、MPAcc、MEM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十一、三峡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7-6392638、6393256
学校网址:https://www.ctg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sxdxyjsy.ctg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
邮政编码:443002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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