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院。

 

一、 招生专业

 

二、 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3、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 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2022年9月28日起,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 我院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事宜详见后续通知。

4、录取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复试完成后将在医学院网站(https://sbm.hqu.edu.cn/index.htm)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五、 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医学院;联系电话:0595-22690010(滕老师)。

2、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592-6161276,0595-22692540。

 

 

 

 

华侨大学医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