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9-20          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本年度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130名,直博生11名。

二、招生条件

1. 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 本科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组  长: 黄晓旭    王敬丰

副组长: 陈先华    陈  洁

成  员: 蒋  斌    张生富  贾兴文  黄天林  栾佰峰  孟  毅

秘  书: 周  燕    舒  丹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

四、复试考核时间与内容

1.复试时间:分批次和专业方向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在推免QQ群公布(QQ群号:522676476),或其它通信方式联系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和网络畅通。

2.复试内容: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内容包含对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等综合能力的考察。

(1)专业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40%)

(2)外语水平考核(占复试总成绩20%)

(3)综合素质考核(含考核思想品德和创新精神等,占复试总成绩40%)

 以下任一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3.复试方式:采取腾讯会议远程视频面试为主、其他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考核须在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全过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相关内容,请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熟悉使用程序,同时保持手机畅通。

五、结果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复试成绩,最终拟录取名单以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公布名单为准。

六、奖助政策

1、 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定向培养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推免研究生奖学金 学校层面: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145号)执行 学院层面:按照《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重大材字)(2017)第8号]执行,对本科就读于国家确定的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学科的推免生,可申请5000元/人的推免研究生奖学金。 4、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有意向报考我院的优秀本科生,即日起可继续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 )进行预报名,如实填写后待学院审核后通知。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65127303。

热烈欢迎各位优秀学子来到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深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