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9-15文章来源:研究生院阅读次数:5670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和拟招生计划

1. 2023年我校博士招生各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详见

2023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学位专业目录.xlsx。 2. 2023年我校全日制硕士招生各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详见

2023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xlsx。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见2023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若直博生、硕士推免生拟招生计划未使用完,剩余计划将由学校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的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统筹安排到考试招生等计划中。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 2.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 3.有较强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6.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具有优秀的学业成绩、突出的科研潜质、强烈的学术抱负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三、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英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原件和复印件; 3.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以及专业排名,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相关证书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申请直博生的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请下载附件)。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

四、申请程序

(一)报名

平台:教育部研招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1.9月下旬,“推免系统”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功能开通后(具体开通时间请登陆研招网查看),请登录“推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支付,按系统程序填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直博生、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 2.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学院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知识、学术兴趣、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等。 复试具体方案由各学院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接收工作开始前对外公布。复试工作原则上于10月13日前完成。 体检在拟录取之后,考生可以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近三月的体检结果(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院。

(三)录取与入学

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2.学校对各学院待录取名单进行审核,通过研招网“推免系统”进行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请推免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请考生慎重确认,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如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3.推免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3年6月中下旬寄达。 5.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学制、奖助与就业

(一)学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说明中公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说明中公布。 3.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 推免生不招收非全日制或定向(在职)类别的研究生。 (二)学制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2.直博生学制5年。

(三)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硕士推免生、本科直博生提供了丰厚的奖助学金,主要有以下奖助项目:

1.新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特别为硕士推免生设立了新生学业奖学金15000元/生,为直博生设立了新生学业奖学金18000元/生。

2.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一定比例评选。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

3.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4. 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等级评选。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最低10000元,最高18000元。

5.社会奖学金:邱均平颜金莲教育奖励基金、华为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根据设立条件和名额评选。 6.学校还设立了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科研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出国资助等专项经费。 7.学校提供

助教、助管、助研机会,获得相应津贴。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助研津贴6000元左右。

8.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

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执行文件为准。

(四)就业

我校毕业研究生一直保持着社会需求旺、就业薪酬高的好形势,研究生就业率在95%以上,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在浙江省和全国名列前茅。60%以上的毕业研究生就业于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如华为、阿里巴巴、网易、百度、腾讯、中兴、搜狗、移动联通电信、商业银行、海康威视、大华股份、恒生电子、宇视科技、新华三等国内外知名企业,85%的研究生在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就业。近年来有2000余名研究生进入华为公司工作。

六、其他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最新发布相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申诉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 传真:0571-86919140 E-mail:yzb@hdu.edu.cn 各学院咨询方式: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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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